乌兰察布10万吨/年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制氢厂部分)安全预评价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乌兰察布10万吨/年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以《关于同意开展乌兰察布绿氢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新星工单〔2023〕22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化新星(内蒙古)西氢东送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30%、银行贷款70%,招标人为中石化新星(内蒙古)西氢东送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乌兰察布10万吨/年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制氢厂部分)安全预评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商都县。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84.99万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对拟建的乌兰察布10万吨/年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制氢厂、中水输送管道(全长47.6km,初定管道管径为DN300和DN250),进行安全预评价,编制安全评价报告书并通过专家组评审,协助招标人通过中石化集团审查,并取得政府部门的批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及以上
资质证书业务范围涵盖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和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3)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安全预评价或安全现状评价或安全验收评价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额≥5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负责人:持有一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安全预评价或安全现状评价或安全验收评价项目(单项合同额≥50万元)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组组长执业业绩。
(2)3名主要参与编制人员:持有二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安全预评价或安全现状评价或安全验收评价项目(单项合同额≥50万元)的安全评价师业绩。
3.4符合第一章基本资格条件的同一母公司的多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与本标段投标的投标人≤两家。若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份数>2份,按照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顺序,最先领取的2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评审,其余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评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9月23日 16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9月29日 16 时00 分 。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且不退还标书款)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 09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6日 09 时00 分 。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石化新星(内蒙古)西氢东送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商都县七台镇新风东路原卫生局办公楼404、405室;
邮编:013450;
联系人:魏战武;
电话:13872963928;
电子邮箱:weizhanwu.xxsy@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化宾馆康体楼2楼;
邮编:102500;
联系人:李萍、张左晶;
电话:010-69341665;
电子邮箱:zhangzj30@s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
(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乌兰察布10万吨/年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制氢厂部分)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乌兰察布10万吨/年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以《关于同意开展乌兰察布绿氢项目第二批前期工作的通知》(新星工单〔2024〕3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化新星(内蒙古)西氢东送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30%、银行贷款70%,招标人为中石化新星(内蒙古)西氢东送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乌兰察布10万吨/年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制氢厂部分)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商都县。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88.61万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对拟建的乌兰察布10万吨/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制氢厂、中水输送管道(全长47.6km,初定管道管径为DN300和DN250)部分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协助招标人通过中石化集团审查,并取得生态环保部门的环评批复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无资质及以上
(3)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在投标人单位),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单项合同额≥7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主持人业绩;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主持人: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在投标人单位),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单项合同额≥70万元)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主持人业绩。
(3)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主要编制人员(至少2人):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在投标人单位),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单项合同额≥70万元)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编制人员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9月23日 16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9月29日 16 时00 分 。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且不退还标书款)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 09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6日 09 时00 分 。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石化新星(内蒙古)西氢东送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商都县七台镇新风东路原卫生局办公楼404、405室;
邮编:013450;
联系人:魏战武;
电话:13872963928;
电子邮箱:weizhanwu.xxsy@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化宾馆康体楼2楼;
邮编:102500;
联系人:李萍、张左晶;
电话:010-69341665;
电子邮箱:zhangzj30@s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
(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乌兰察布10万吨/年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乌兰察布10万吨/年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以《关于开展乌兰察布绿氢项目第三批前期工作请示的回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化新星(内蒙古)西氢东送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70%、企业自筹30%,招标人为中石化新星(内蒙古)西氢东送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乌兰察布10万吨/年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标段招标范围:对拟建的乌兰察布10万吨/年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技术咨询服务,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编制项目论证报告,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论证方案、论证报告,完成专家评审取得评审意见并协助招标人获取政府主管部门批复,并通过中石化集团审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3)2020年以来有气候可行性论证业绩(单项合同额≥100万元);
(4)持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项目经理持有气象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20年以来有气候可行性论证业绩(单项合同额≥1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3.4符合第一章基本资格条件的同一母公司的多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与本标段投标的投标人≤两家。若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份数>2份,按照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顺序,最先领取的2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评审,其余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评审。
3.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9月23日 16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9月29日 16 时00 分 。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且不退还标书款)。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 09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6日 09 时00 分 。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石化新星(内蒙古)西氢东送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商都县七台镇新风东路原卫生局办公楼404、405室;
邮编:/;
联系人:魏战武;
电话:13872963928;
电子邮箱:weizhanwu.xxsy@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化宾馆康体楼2楼;
邮编:102500;
联系人:李萍、张左晶;
电话:010-69341665;
电子邮箱:zhangzj30@s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
(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本文内容来源于CGH绿氢博览会等公开信息,新能源技术与装备整理,责任编辑:胡静,审核人:李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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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梦晗 胡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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