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电动乘用车续航里程不得低于200公里、低温里程衰减率不超过35%、燃料电池启动温度不高于-30℃……新能源汽车购置税门槛越来越高了!
12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明确了2024年后新能源汽车减免车辆购置税政策适用的技术要求、过渡期政策,并更新了相关标准和企业要求。
注:文末附公告原文和附件
公告内容深度解析
公告显示,最新版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将于2024年1月1日生效,其中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为过渡期,现行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将于2024年6月1日起全面废止。
值得关注的是,最新版政策对纯电动乘用车的纯电续航里程和动力电池系统质量能量密度和百公里耗电量做了调整,纯电续航里程从不低于100公里调整至不低于200公里,动力电池系统质量能量密度从不低于95Wh/kg调整至不低于125Wh/kg,百公里耗电量标准均有所提高。
另外,新政策对插电式混动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燃料消耗量和电能消耗量的标准也在提高。同时对燃料电池汽车做了多项调整并提出多项新指标。
在此之前,今年6月21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明确表示,财政部将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延长至2027年底,减免力度分年度逐步退坡,并对新能源乘用车减免车辆购置税设定减免税限额,减免规模将达到5200亿元,并提到部分车辆设定减免限额,避免高档豪华车过多挤占税收优惠资源,体现政策公平。
如今新政策出台,从新能源汽车技术方面做了更高更具体的要求,正一步步完善我国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
乘用车技术要求提高 涉及续航及电池能量密度
新政策主要对新能源汽车的技术要求进行了调整,对纯电续航里程、电池能量密度、百公里耗电量等指标进行了更高标准的要求。
纯电动乘用车技术调整情况
按整车整备质量(m,kg)的不同,新政策对百公里电能消耗量目标值(Y)也做了以下调整:m≤1000 时,Y值从不高于0.014×m+0.5调整至不高于0.0112×m+0.4;1000<m≤1600 时,Y值从不高于0.012×m+2.5调整至不高于0.0078×m+3.8;m>1600 时,Y值从不高于0.005×m+13.7调整至不高于0.0048×m+8.60。
另外,对按照 GB/T18386.1-2021《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 第 1 部分:轻型汽车》中“附录 A”进行检测的纯电动乘用车车型,其低温里程衰减率不超过35%的,电池系统能量密度应不低于 95Wh/kg,续驶里程不低于120公里。
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技术调整要求
此外,新政策对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电量保持模式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相较限制比例和电量消耗模式电能消耗量相较目标比值做了细分要求:整备质量为2510kg以下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应小于60%,电能消耗量应小于125%;整备质量为2510kg及以上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应小于65%,电能消耗量应小于130%;现行政策要求为燃料消耗量均小于60%,电能消耗量均小于135%。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 3500kg 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参照GB 19578中最大设计总质量为3500kg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执行。
燃料电池汽车出新标 安全性要求提高
新能源客车技术调整情况
新能源货车技术调整情况
燃料电池汽车技术调整情况
另外,新政策对燃料电池汽车新增了三项指标,第一项指标为燃料电池启动温度不高于-30℃;第二项标准为燃料电池堆额定功率密度,乘用车不低于3.0kW/L,商用车不低于2.5kW/L;第三项标准为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密度,乘用车不低于400W/kg,商用车不低于300W/kg。
过渡期5个月 留给车企的时间不多了
公告显示,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请进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称《免税目录》)的车型需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对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进入《免税目录》的车型,如不符合最新版政策要求,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仍可享受减免税优惠,而在这个过渡期内,车企需要对不符合要求的车型进行技术升级并补传材料,具体材料包括减免税标识和换电模式标识。
另外,换电模式车型、燃料电池车型等按本公告要求补充相应佐证材料。其中,换电模式车型还需提供满足GB/T 40032《电动汽车换电安全要求》等标准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以及生产企业保障换电服务的证明材料。企业自建换电站的,需提供换电站设计图纸和所有权证明;委托换电服务的,需提供车型、换电站匹配证明、双方合作协议等材料。
2024年6月1日起,不符合本公告技术要求的车型将从《减免税目录》中撤销。
国家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
针对三部门发布“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中国汽车协会副秘书长陈士华表示,这一政策会对明年新能源汽车销售产生一定影响,具体影响程度尚在评估中。
不过,从新政策的内容来看,此次主要是从技术方面提出更多更高要求,而这对于车企来讲既是压力也是动力,要想继续享受优惠,就必须加强技术研发,技术研发虽然有挑战,但只要不断突破壁垒必定会利于自身发展,进一步有利于中国新能源汽车做大做强。
公告原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
2023年第32号
根据《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 第10号),结合新能源汽车技术进展情况,现就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1月1日起,申请进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减免税目录》)的车型,需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见附件)。其中,换电模式车型还需提供满足GB/T 40032《电动汽车换电安全要求》等标准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以及生产企业保障换电服务的证明材料。企业自建换电站的,需提供换电站设计图纸和所有权证明;委托换电服务的,需提供车型、换电站匹配证明、双方合作协议等材料。
二、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为过渡期。2024年1月1日起,2023年12月31日前已进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免税目录》)且仍有效的车型将自动转入《减免税目录》。相关车型要及时上传减免税标识、换电模式标识,换电模式车型、燃料电池车型等按本公告要求补充相应佐证材料。2024年6月1日起,不符合本公告技术要求的车型将从《减免税目录》中撤销。
三、2024年6月1日起,《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公告2017年第172号)、《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中的技术要求废止。
四、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强化产品质量保障能力,确保新能源汽车使用安全。要提升监测平台效能,做好风险预警提醒,及时上报车辆事故报告。对于发生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车型减免税资格或暂停新车型申报《减免税目录》。
特此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12月7日
本文内容来源于:工信部、盖世汽车新能源整理,责任编辑:胡静,审核人:李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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