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年第4号公告。公告指出,为持续推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应用,加快能源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切实保障关键技术装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国家能源局组织了第五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及评定并公示第五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名单。其中,氢能相关有7项,分别为:兆瓦级质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一体化测试平台、百千瓦级可逆固体氧化物电池装置、绿电制氢耦合煤化工一体化能量管控系统、可再生能源直接耦合的宽功率波动适应性兆瓦级PEM电解堆、大功率柔性离网光伏动态电解制氢系统、百公斤级车载液氢系统、90MPa液驱氢压机成套装置。详情见下表:
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公告
2025年第4号
为持续推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应用,加快能源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切实保障关键技术装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我局组织了第五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及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各有关单位申请,经组织专家评审和公示,决定将“基于自主可控IGCT器件的换流阀”等82项技术装备列为第五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各有关单位要抓紧推动技术装备研制,扎实依托工程开展应用。
二、按照《关于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意见》(发改产业〔2018〕558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18〕49号),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单位、用户单位及其依托工程享受如下有关政策:
(一)应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依托工程优先纳入相关规划并由各级投资主管部门按照权限核准或审批。
(二)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招投标,经报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谈判等非招标方式以保障任务落实。
(三)应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依托工程根据实际需要,可在年度上网电量指标安排、发电机组并网运行、调度方式、燃料供应和监管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鼓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并落实知识产权、资金、税收、金融、保险等支持政策。
(四)应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依托工程,根据实际情况享有示范应用过失宽容政策。
三、根据《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国能发科技〔2022〕81号),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单位和用户单位要及时向我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依托工程投产运行一年后开展自评价,形成自评价报告报送我局。
特此公告。
本文内容来源于国家能源局等公开信息,“新能源技术与装备”整理,责任编辑:胡静,审核人:李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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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能作为一种备受追捧的零污染高效能源,其稀缺性使得人们对其渴求不已。然而,能耗巨大的压缩过程以及极低温度下的液化环节,被视为通往氢能转型之路上的重大障碍。在此背景下,氨成为热门的替代选项,尽管这种物质带有些许气味,但它有望成为能源转型中的奇迹材料。
作者:Dominik Step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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